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六部门联合主办,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特别支持的“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工作,自2020年3月启动以来,按照规定流程完成了提名人推荐和初评,28名候选人已产生并向社会公示。重庆市万州区法院环资庭副庭长王翔有幸成为候选人之一,他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的候选人。 根据《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复评阶段的公众网络投票环节即日起在“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微信投票平台进行。请您给王翔(编号:13号)投上一票。 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为期5天(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每天可投票一次。 投票方式: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进行投票。 2014年11月,王翔主动请缨承办全国首例跨省级行政区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原告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被告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2018年,组织了对该案执行,修复了破坏的生态环境,不仅保护了巫山县3个乡镇5万人饮用水安全、防止长江水域受到污染,更是司法机关向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行为的强力宣战,吹响了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的号角。2019年12月26日,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第24批指导性案例。 参与执行全国首例跨省级行政区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王翔参与编纂出台了《关于在三峡库区试行环境保护禁止令的意见》,率先在重庆市发出首份环境保护禁止令。截至2019年,分别在重庆市万州区、开州区等地共发出环境保护禁止令47份,助力环保督察工作,有效防范污染损害后果的扩大,推动了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 王翔践行“惩防并举,修复为主”的绿色司法理念,探索包括生态修复责任、替代恢复补偿等在内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方式,建立长效生态修复机制,联动公、检、法、司及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多部门,创建异地补植与就地补植相结合的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在重庆市长江沿岸4公里、面积达500亩的长江消落带上种植耐水植物中山杉,建成了“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 参加联席会讨论异地补植与就地补植相结合的环境司法修复机制 王翔积极探索建设三峡库区“一片林、一个庭、一座馆、一艘艇”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立体化环境司法模式建设,充分运用“三加一”的审判模式,构建环境行政与司法“哑铃型”互动机制,得到高度评价。 来源:万州法院